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欵,我沒去過印度耶

但是我卻以為我很了解這個地方。

我的了解從哪裡來呢?我想看看

第一是書本。

記得大學的時候,突然愛上了魔幻寫實的作品(現在還依然愛著),大體來說,第一本書肯定是馬奎斯的百年孤寂,馬康多小鎮華麗的生與死,那些藏在蛛網底下的回憶,變成了貓突然來去了等等的東西,一整個目眩神迷啊。

後來,就是微物之神。

那本小說,是印度的故事,關於血緣、多神、階級、亂倫等等有一種神秘迷幻氣味的作品。好愛好愛啊,現在完全忘了故事在說什麼,只記得是一種古老又悲傷的、好多好多無奈的民族才寫得出來的故事,在恆河邊,水草長的很長,把真相跟假相一起淹沒了腐爛的故事。

但借了人以後就不記得去了哪裡。

後來就是魯西迪。

大家都認識魯西迪,這狂妄的,膽敢招惹全天下回教徒的魔鬼。

但一樣的,他的作品更完整、更深遂、隱喻更多,有更迷亂又更理性的架構,我開始瘋狂的蒐集他的作品,每一本看完以後都覺得心醉神馳,覺得印度真的有魅力極了,一個充滿衝突與神秘的,人性最腐朽也最高尚之地。每一個魯西迪筆下的故事,都有一種我們這個世界無法明白的邏輯,或是,非邏輯。

他們都說,天堂與地獄,一線之隔。清醒與迷亂,也是一線之隔。

魯西迪很嚴肅又半戲謔的告訴你,為什麼,印度跟孟加拉就這樣分開了。看起來理由好蠢,而且人們為了好蠢的理由,打了很久的仗。人們總是為了很蠢的理由,做很激烈的事,而且永遠為了做錯的事堅持。魯西迪就這樣自嘲的、坦白的告訴你,這個曾經非常文明的古老民族,就用這樣奇異的邏輯,生存了很多很多年。

也許在印度,所有的理智都瘋了,所以常找不到兩者的分界,以致於事實會有了謊言的意味,真相也摻雜了魔魅的煙塵。

後來我就很喜歡印度作品了,我去找印度史詩摩訶婆羅達來讀、我去看很多的寶來塢電影,他們說寶來塢是印度人的大麻,因為在歡樂鑲金般的唱歌跳舞六小時之後,是印度平民必須面對窮困的血淋淋現實。於是一次又一次,他們花錢,進電影院,買夢境,忘記現實,才有力氣再去勞動,面對永遠不得超生的階級制度。

但我喜歡印度多神,因為多神代表崇敬萬物。

所以印度會有"色彩節"這樣的東西,那一天所有的人要穿最髒的衣服,全心全意的被色彩攻擊,因為人們要膜拜頂禮,這世界多美好,因為有好多顏色,好多好多的顏色,再怎麼窮,至少我們有好多的顏色。

好神奇的民族。

所以,我想去印度看看,就算它會很不舒服,我知道。

也許正因為極端,天堂跟地獄只有一線之隔,可是也只有這樣的衝突,才可以讓魯西迪這樣都已經移民英文幾十年的作家,念念不忘自己的祖國,因為太悲傷了,太沈重了,太衝突了,但又太美麗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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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angning7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